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北京市安全播出防控指引(2.0版)
(本指引由市广播电视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中心归口并发布)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首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安全播出防控管理,根据北京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北京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播出、传输单位安全播出及网络安全服务保障人员。
一、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一)分类实施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密切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实施分类管理:由国内其他地区进(返)京人员,严格督促落实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有关规定,并配合居住地社区(村)做好防控工作,不得安排未完成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人员返岗工作;员工或其近亲属在境外的,要做好个人防护,若接触病例或出现症状应及时就诊,接受隔离观察等措施,避免带病出行,减少与外界接触,严禁带症状登机,以免造成交叉感染;员工或其近亲属如需入境进京,要及时、主动、如实向所在单位、社区申报,认真配合有关部门执行防控规定,按照统一安排,在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有特殊情况,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经评估认定进行居家观察的,14天观察时间合并计算。
(二)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安排专人采集员工所在地、身体情况、返岗日期、是否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是否有亲属入境进京等信息。对进(返)京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返程时间、出发地点、返程方式、车次等。每天记录员工及共同生活的亲属身体状况,严格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加强重点群体管理。加强对外包运维服务单位的监督指导,督促严格执行人员进(返)京有关要求,梳理有可能来本单位现场维护、技术支持人员,建立明确花名册,参照本单位人员要求提前做好每日健康统计。切实加强对保洁、保安及食堂餐饮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防控管理,明确防护要求,做好健康筛查,加强疫情防护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保障。对其居住生活的宿舍、餐厅、地下室等场所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措施,确保不留死角、没有盲区。
二、加强工作场所防控
(一)加强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对进出单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员工进入前,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二)做好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清洁消毒。工作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由专人负责每日消毒,特别注意对电梯、地下室等封闭空间进行通风消毒,控制人群密度。电梯按钮、门把手、值班机房相关设备的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确保操作规范和设备安全。洗手设备、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有条件的可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及时收集清运,定期对垃圾箱进行消毒处理。
(三)做好重点区域清洁消毒。每日对值班机房、设施设备等重点区域整体消毒,消毒方式选用要符合机房环境消防要求,不得选用酒精等易燃易爆类剂型;对记者、维护人员外出携带设备等要严格管理,详细登记,返回后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消毒后再入库。
(四)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分散办公或远程办公等方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如必须开会,可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或将大型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优先选择开窗通风的会议室,减少每个会场的聚集人数。适当增加会议座椅摆放间距,提前登记与会人员联系信息,以便必要时开展追踪监测。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制度,等候人数较多时,要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避免人员聚集。人员取餐后分散就座,保持适当间距,不扎堆、不聊天。
三、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一)强化防控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员工防疫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提升其防范意识和技能,使用“北京健康宝”每天检查员工与防疫相关健康状况。督促员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控措施, 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减少外出和聚会,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
(二)落实个人防护要求。严格要求员工上下班途中、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使用后按要求投至废弃口罩专用垃圾箱或有害垃圾箱。养成勤洗手习惯,未洗手不要接触眼耳口鼻,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或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在人流较多的场所,可走步行梯去低楼层,使用电梯、楼梯时有序排队,每次乘梯人数不宜过多,可使用辅助物品(如纸巾、消毒湿巾等)接触电梯按键设备。注意分散、错时使用茶水间,缩短在茶水间的停留时间。
(三)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准备。告知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主动向单位、社区和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及时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和陪同人员均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途中或就诊时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应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四、严格安全播出管理
(一)加强问题隐患自查整改。各单位要对照北京市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北京市安全播出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有关要求,逐项排查单位防控、个人防控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全面落实、不留死角。
(二)统筹合理安排值班值守人员。企事业单位抽调员工参加社区(村)疫情防控的,要提前安排好安全播出值班值守人员(人员需固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确保播出安全前提下,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尽量避免见面,通过微信视频、语音、照片等进行沟通后交接班。对于外出巡检巡查、上门服务人员,要配发相关防护用品,全面做好个人防护。
(三)全面保障播出传输安全。加大值班监测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严密防范广播电视干扰插播、网络攻击等非法破坏活动,特别是针对春季天干风大,易发火灾倒塌事故,要加强防范,切实保障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安全传输。
北京市安全播出疫情防控
应急工作小组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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