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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0.5.28-6.3)

 

  6  月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数据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暂扣或吊销执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备注
1潘某


身份证120***************京技管城管罚字[2020]010040号擅自(散发、悬挂、张贴、刻画、涂写、喷涂)宣传品、广告2020年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潘某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张贴广告。现场已拍照取证。违反、处罚条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罚款0.03
2020/5/29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韩某


身份证342***************京技管城管罚字[2020]010041号擅自(散发、悬挂、张贴、刻画、涂写、喷涂)宣传品、广告2020年5月28日10时00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韩某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张贴广告。现场已拍照取证。违反、处罚条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罚款0.03
2020/5/29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北京孝悦和餐饮有限公司91110302357922825N田某220***************

京技管城管罚字[2020]020040号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2020年5月17日15时30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孝悦和餐饮有限公司将生活垃圾混装进垃圾桶。对单位:违反条款: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处罚条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违反条款: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处罚条款: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对拒不听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劝阻的,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罚款0.1
2020-5-2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杨某


身份证413***************京技管城管罚字[2020]020046号擅自摆摊设点2020年5月24日9时00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杨某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三路使用壹辆人力三轮车占用城市道路摆设摊点贩卖食品。违反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罚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五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没0人力三轮车壹辆2020-5-2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李某


身份证142***************京技管城管罚字[2020]020051号擅自摆摊设点2020年5月25日21时15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李某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使用壹辆电动三轮车(壹块电瓶)占用城市道路摆设摊点贩卖食品。违反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罚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五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没0电动三轮车壹辆(壹块电瓶)2020-5-26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马某


身份证130***************京技管城管罚字[2020]030002号擅自摆摊设点2020年5月19日10时40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马某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柏路使用壹辆电动三轮车(无电瓶)未经批准或许可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贩卖食品。违反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罚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五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没0 电动三轮车壹辆(无电瓶)2020/5/19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7胡某


身份证130***************京技管城管罚字[2020]030003号擅自摆摊设点2020年5月19日10时43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胡某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柏路使用壹辆电动三轮车(无电瓶)未经批准或许可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贩卖食品。违反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罚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五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没0电动三轮车壹辆(无电瓶)2020/5/19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8张某


身份证341***************京技管城管罚字[2020]030006号擅自摆摊设点2020年5月28日11时10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张某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柏路与融兴北二街交叉口使用壹辆电动三轮车(无电瓶)未经批准或许可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贩卖食品。违反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罚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五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没0电动三轮车壹辆(无电瓶)2020/5/28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9北京聚鑫嘉业商贸有限公司91110111MA00E6L705邱某422***************

京技管城管罚字[2020]030004号未按规定管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2020年5月20日10时00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聚鑫嘉业商贸有限公司未及时更换破旧、污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现场已拍照取证。
违反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处罚条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 责令立即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罚款0.3
2020/5/2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0北京龙基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1101110513849800李某132***************

京技管城管罚字[2020]030001号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2020年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龙基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生活垃圾混装投放,现场已拍照取证。对单位:违反条款: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处罚条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违反条款: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处罚条款: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对拒不听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劝阻的,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罚款0.1
2020/5/2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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