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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证照联办”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简明问答

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证照联办”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1〕18号),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创新和完善新型市场准入机制,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证照并联审批,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结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制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证照联办”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改革范围是什么?

  “证照联办”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全域实施,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领域事项的实际赋权行使范围,在26个新办、34个变更和25个注销场景同步开展“证照联办”。

  三、《实施方案》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各类型的市场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新办、变更、注销业务时,只要符合纳入改革的证、照办理条件的,均可选择“证照联办”。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是实现“一个场景一次办”。通过开展“证照联办”,联通市场主体准入与准营间“最后一公里”,以高频事项为基础扩展,实现跑一次、全办成。

  二是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将照、证“一事一申请、串联审批”改为“一口受理、并联办理”,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三是实行涉企经营全环节联办。区别于其他地区“证照联办”仅适用于新办单一环节,经开区在市场主体新办、变更、注销三个环节同步开展“证照联办”,服务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办事全流程。

  五、《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确定改革场景。立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以行政审批局具有独立审批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为基础,从“新办-变更-注销”环节联动推进:在新办环节,将可即时办结和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事项先期纳入联办范围;在变更环节,选择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住所增加“北京自贸试验区”字样四类情形纳入联办范围;在注销环节,将市场主体所有注销类事项纳入联办范围。

  二是再造服务流程。通过整合办事环节,借助信息化手段,构建“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档管理”的联审联办模式。同时,推动“证照联办”与“告知承诺制”“一业一证”“首席审批师”改革叠加。

  三是完善监管体系。探索“6+4”场景化监管模式,建立“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一体化综合监管格局。完善信用监管制度,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双向应用。推行“审管执”闭环管理,推动审批、监管、执法、信用部门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联动协作,提升审批极简化、监管智慧化、监督全程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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