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食品药品

新版《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指引》发布 所有进口冷链食品货品做到可溯源

本报讯 北京市疾控中心日前发布新版《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指引》,经营管理者应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库索证工作,做到所有货品可溯源。

指引要求,有关部门对所有进口的冷藏、冷冻食品加严检验检疫;对货物外包装、货物表面采样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不同货物特性采集货物本体样本进行核酸检测。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及售卖网点等食品流通各环节的经营管理者应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货品可溯源。应将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纳入到本单位重点抽样检测的范畴,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可疑污染物,应及时启动预案,避免污染扩大;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的产品,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阳性产品采取临时封存等措施。

核酸检测阳性的产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应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封口严密,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漏。参与阳性产品清运工作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相关新闻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