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12条”助企纾困提振信心
王红/制图
为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回稳向上,《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新12条”)发布。“新12条”共分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加力稳就业保民生等4个方面12条措施,专家表示,“新12条”对于稳步推进复工复产、支持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为了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新12条”提出完善企业“白名单”制度,落实“即封即解”要求,保障企业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将城市运行保障企业等纳入“白名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建立企业关键岗位核心人员“白名单”,予以核发全市统一电子通行证,保障其及时到岗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员王鹏表示,“白名单”制度针对保障企业给予通行证,能够让维持城市运行的保障企业吃一颗定心丸。
王鹏认为,虽然目前疫情防控政策正在不断优化、改善,但当下仍处于疫情多发期,短期内还有可能出现城市服务保障供应的供需失衡,但有了“白名单”之后,一来有利于保障企业快速复工复产,二来保证城市供应,保障基本民生。
同时,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按照企业实际需要和诉求,加快办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做到应办尽办;对于没有归口行业的企业由交通部门予以办理。对于来自高风险区的企业急需物资可通过应急中转站进京,切实保障供应链畅通。
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唐大杰表示,这一政策的提出存在着疫情之下物流受阻的现实基础。目前北京优先着手于打通重点物资物流通道,就能在精准防疫的同时,推动北京在本轮疫情过后的经济复苏当中抢得先机。
在疫情中,中小企业受到的影响较大,为了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新12条”提出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强中小企业投诉线索的核实办理,建立欠款台账,加快欠款清偿。严格落实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公示制度,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伴随着北京营商环境改善进入5.0的阶段,严格落实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公示制度,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有助于保护中小企业利益,促进其在‘后疫情期’稳定发展。”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
此外,“新12条”还提到要切实做好接诉即办服务,充分发挥首都联防联控各项机制作用,建立企业涉疫直报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调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务求实效的原则,及时解决重点企业应急问题。
引导资金投入重点领域
而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融资难”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新12条”提出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洪涛表示,当前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2022年,我国连续两次降低银行准备金率,增加了市场上的货币流动性。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会使我国稳健的货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促进中小微型市场主体的发展。
对于一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北京市也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如研究制定本市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引导银行发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300亿元。重点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引导资金要素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3年5月10日前到期的,可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
“为支持房地产的发展,促进其连带就业,促进其转型升级,促进商品房和二手房市场消费的活跃,上述房地产信贷支持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迅速恢复具有重要意义。”洪涛说。
免缴缓缴期限继续延长
在税收方面,“新12条”提出自2022年9月1日起,对于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唐大杰认为,实体经济是经济的基础,而制造业又是实体经济的基础,制造业受到的损失比较大,所以此次特别提及了制造业。
“现在企业面临的困难集中表现在现金流的短缺,不管企业是经营活动不好还是经济效益不好,所面临的最困难的问题都在于现金流,所以税费再延期,便能使其现金流不至于过于紧张,这也是政府目前能实施的较为直接的几个扶助手段之一。”唐大杰表示。
缓缴政策还适用于部分涉企保证金。“新12条”提出,本市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
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可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员王鹏认为,保证金是建筑行业很有特色的制度性设计,主要为了避免建筑完成后质量不合格、也不去维护的问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理。
“目前对很多建筑业企业来说,资金缺口比较大。为了给企业纾困,让企业把钱用在刀刃上,可以缓缴保证金,将这部分资金用到自身建设、投放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上去,让企业的项目运转起来,更好地开工兴建。”王鹏表示。
“后疫情时代,统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消费政策、疫情政策协同,真正在疫情精准防控、减少社会成本的前提下做到经济要稳住、消费要升级、投资要发展,发展要安全。”洪涛表示。转自《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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