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用车,守护蓝天 ——致经开区企事业单位的倡议书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21〕16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执行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限值b的通告》(京环发〔2023〕14号)及《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1年标字第6号(总第281号))等要求,进一步提升经开区生态环境质量,我们向各企事业单位发出以下倡议:
1.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传统能源车型达到国六b排放标准,不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2.使用新能源班车。
3.优先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其中,载重3吨(含)以下叉车和施工升降平台使用新能源;传统能源机械达到国四排放标准,不使用国二及以下(含x阶段)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4.使用“京环宝”微信小程序,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
5.自有或租赁的中重型燃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符合“京6B”标准的油品。
让我们携手并进,通过绿色用车,构建绿色运输体系,推动经开区空气质量改善!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