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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 筑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石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 郑丽华)日前,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救援支队深入辖区企业、商户,集中开展关于动火作业、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在辖区河南正合邦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某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和北京雅洁嘉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装修项目,作业人员在未取得动火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动火作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动火作业施工安全,并按照相关规定分别予以人民币1万元、4000元的行政处罚。

  现实生活中,为了节省租赁场地开支,不少企业将疏散通道当作杂物间、员工临时宿舍,殊不知此类行为已经严重危害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行为将断绝被困者逃生的希望。在北京乡兴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发现,企业疏散通道内堆满了办公用品、床垫等易燃物资,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隐患,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罚款5000元的处罚。

  “惩罚不是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企业应当重视。”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呼吁,企业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案为鉴、保持警醒、自纠自查,只有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才能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救援支队提示:

  《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单位进行局部装修、改造施工,应当履行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审批程序和责任人员,对动火作业实施审批管理的消防安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违规动火作业、占用消防通道造成不良后果,企业应当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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