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施行《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改革试点。即日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取消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标注有"代理记账"即可开展此项业务。
特此通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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