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国资委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顺利实施完成。在“六五”普法期间,市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依法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属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的理念不断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深化我市国资体制改革、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维护企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适应“十三五”时期我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市国资委依法履职水平,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国资监管机构法治建设和法治国企建设,为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到2020年,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市国资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显著提高,法律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国有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违法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企业员工法治意识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法治氛围更加浓厚,法治国企建设成效显著。
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坚持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根据企业实际分类开展,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员普法;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搞好国有企业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突出国资国企的特点,深入学习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学习宣传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京发〔2014〕13号)为核心的我市国资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以及各项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大力学习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和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知识产权、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投资贸易规则。深入开展国家和本市宏观调控、经济运行、产业规划、政府投融资、企业改制、并购重组、上市融资、产权转让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六)深入学习法治国企建设系列文件和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国资委和市国资委关于法治国企建设的相关文件,把依法治企要求全面融入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贯穿各管理层级、各业务领域、各工作岗位,努力实现法治工作全流程、全覆盖。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本企业法治建设的职责,把法治建设作为谋划部署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继续深化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工作队伍建设,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保障依法合规经营,推动依法规范管理,完善法律管理职能,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对象和要求
市国资委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市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市属企(事)业单位系统内各级管理人员。
(一)切实加强市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市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监管的意识和能力。要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成员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务员法治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法治教育,加强公务员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坚持将企业各级经营管理人员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企业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是推进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本着“干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采用自学、培训、讲座等各种方式适时学习与本职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与企业依法治理相结合,注重营造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崇德的良好氛围;与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相结合,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企业内外部问题,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三)坚持从基层职工和一线企业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必训内容,重点学习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将法律法规与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权益保护等培训相结合,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健全日常学法制度,拓宽学法渠道,提高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普法机构、工作分工和工作安排
(一)普法机构
1.市国资委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市国资委“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市国资委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
2.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一名企业负责人负责“七五”普法工作,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规划、协调、组织本单位的普法工作。各单位普法机构的情况报市国资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分工
1.市国资委机关普法工作,由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宣传工作处、机关党委共同负责。
2.各企(事)业单位的普法工作,由政策法规处、宣传工作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处负责指导、督促,由各单位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3.市国资委和各企(事)业单位普法工作机构之间、各普法办公室组成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协调运转的普法工作机制。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企业和行业特点,制定落实“七五”普法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到2020年,各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活动。
3.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市国资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检查验收标准,组织对系统内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推荐“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的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健全培训制度和学法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领导干部和基层职工的学法时间。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发展规划,与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相统筹,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发挥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相衔接。深入挖掘传统宣传载体的内在潜力,通过开设专栏、创办法治刊物、利用广播电视、举办展览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服务企业科学发展和维护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企(事)业单位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报告,并报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要纳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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