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重磅发文 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力度进一步加大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基本建成。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效,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
在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未来五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可得性持续提高,信贷产品体系更加丰富,授信户数大幅增长,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基本构建。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能力不断增强。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力,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是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大信贷投放、保险保障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小微企业服务覆盖面、可得性、便利度。优化小微金融业务规则,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可持续的服务模式,精准匹配服务需求。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聚焦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制造业、外贸等重点领域小微企业,倾斜金融资源,激发经营主体发展动能,促进产业升级和就业稳岗。构建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长效机制,推动政策和服务精准触达经营主体。
三是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差异化制度安排,适应各发展阶段、各类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丰富服务小微企业的财产保险和服务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人身保险产品,优化服务模式。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此解读表示,当前小微企业仍是国民经济运行中的薄弱环节,从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稳定就业大局角度出发,当前需要加强包括金融支持在内的全方位政策扶持。普惠金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民营经济,本次《实施意见》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具体落实,显示了支持民营经济政策的可持续性,并正在落实层面出实招,普惠金融也将是各类金融机构服务转型的一个重点方向。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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