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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好调查研究之笔 写好社会保险保障服务“亦庄方案” ——答好“民生答卷”之基金管理与医疗保障

  社会保险保障专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调查研究是解难题、促发展的重要方法,社会保险保障中心(简称中心)用好“深、实、细、准、效”五字方法,下足功夫,确保调查研究出成果见成效。

  深入探索社保医保工作规范化建设

  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经开区社会保障服务范围已经覆盖至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服务新城范围内5.3万余家参保单位近85万参保人员。由于参保企业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业务经办形成海量的数据信息,为保障内控检查工作及时性和全面性以及检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中心逐步依法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维护基金安全。

  事前抓标准控制,为业务运行建标立标。一是以“人防”为中心,夯实基金安全基础,建立培训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定期组织召开基金警示教育活动,开通基金安全专栏,切实发挥宣传引领作用;强化规范岗位划分、岗位权限控制、岗位权限管理;实现业务培训常态化,提升服务质效。二是以“制防”为保障,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跟进流程制度建设,坚持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制度化运行、“廉政化”风险管控、清单化管理,为业务运行建标立标;开展内控风险评估,排查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事中重技防,为业务运行推标贯标。一是大力在经开区推行业务“线上办、就近办、掌上办、承诺办、自助办、预约办、主动办”等不见面智能化业务办理;二是通过风险预警系统智能化筛查监管高风险业务;三是建立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及常态化核查审核机制,健全多元复合式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四是落实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机制,严格开展常态化疑点数据筛查,构建信息化“智慧社保”服务;五是用好权限管理系统,做好权限管理服务。

  事后严检查,抓问效、突实效,业务运行达标优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实现高风险业务100%检查、低风险业务按比例抽查以及各项专项检查。

  以“群防”为依托,构建社会监督机制。一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二是及时发布和公开经办事项及流程标准;三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四是全面落实好稽核和咨询服务。

  持续推进跨省通办

  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社会保险保障中心为更好地服务区内企业群众,采取随机问卷、现场调研、随机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研究。为落实上级政策,满足群众现实需求,经开区按照“先住院、再门诊”的顺序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高效推进跨省直接结算。管理亦庄新城范围内52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异地个人账户支付全覆盖,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6家,门诊14家;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4家医院实现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优化备案流程,累计自助备案人数由2018年的7852人增加至目前的4万人。自京津冀三地异地就医实现免备案以来,共惠及京津冀区域内参保人员就医直接结算7.6万人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3451万元。

  在业务经办过程中,经开区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举措,推动经办业务下沉,在辖区定点医院、银行、社区、企业园区、街道设置“医保服务站”;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培训;加快推进定点医药机构扩面工作,尤其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的改造验收工作以及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工作。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经开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还存在备案率低、政策宣传方式传统、异地就医流程复杂等方面的问题。对此,中心推出“线上+线下”双轨宣传的模式以及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不断完善备案流程和手段,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加强保障生育医疗费

  和规范生育津贴申领

  近年来,为发挥生育保险的最大优势,助力人口持续增长,经开区在机构改革,资源整合优化的大背景下实现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一窗受理”,提高参保单位办事效率;结合区情实际,推动经办业务下沉,在辖区定点医院、银行、社区、企业园区、街道设置“医保服务站”;开展多元化政策宣贯,提高生育保险政策普及率。为更好地服务区内企业群众,缓解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支付问题,中心进行了深入调研:

  在生育医疗费方面,为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缓解先垫付后报销,缩短报销链条,建议进一步提高产检待遇,探索实施一站式产检结算,在支付标准限额内先由医院垫付,实时上传数据到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由医保经办审核支付给定点医院,超过支付标准部分由参保人自费。

  在生育津贴方面,为保障参保人及时享受待遇,减轻企业及个人负担,建议实施数据共享,将生育津贴申领随着职工分娩时完成数据上传审核支付;生育津贴待遇与产假时间成正比,动态调整职工生育待遇,合理分配生育结余基金的使用。

  在生育意愿及缴费结构方面,为保障退休职工、灵活就业参保人、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和产检报销待遇,应完善生育配套相关政策,如落实生育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出生一件事”办理,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责任制度,动态调整生育待遇标准,保留生育待遇现场申报的民生托底保障模式,建立健全多层次生育保障体系等。探索适当增加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有关规定,完善筹资机制,让更多人群生育权益得到更多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以调研促深学、以调研促敢为、以调研促实干,大兴调查研究,就要敢于直面困难,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推动解决一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推进社会保险保障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成色更足。

  (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姜立艳陈秋明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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