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印发 重点企业园区有了防汛专项分指挥部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史明阳)为进一步加强防汛应急管理,近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简称《预案》)正式印发,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等10个部分,并重点对监测与预防、预警与响应、应急处置与救援、社会动员与信息发布等进行规定,持续完善经开区防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据了解,《预案》在框架和内容上,对照2022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了一系列修订调整。
在防汛组织指挥体系方面,修订后的《预案》结合议事协调机构改革实际,明确了安全应急委(区防汛指挥部)作为防汛突发事件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并下设4个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包括防汛宣传文旅专项分指挥部、城市运行(水务、道路交通、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住房城乡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重点企业与园区防汛专项分指挥部,突出“工委领导、统分结合”的应急指挥组织体系。其中,结合经开区实际,新增重点企业与园区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在防汛预警响应期间,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至重点企业与园区,提醒其做好防范应对,为企业服好务、保好驾、护好航。
在信息报送要求方面,《预案》明确了各单位在启动黄色及以上预警响应时(蓝色四级、黄色三级、橙色二级、红色一级),要按照“零报告”与“一小时一报”要求向区防汛办报告汛情信息,内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对措施、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分析等。明确信息报送应贯穿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当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相关单位应立即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口头报告最迟不晚于接报后10分钟,书面报告不晚于接报后45分钟,详细信息报告不晚于事件发生后90分钟,并及时续报发展趋势和处置进展情况。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基本结束后报送事件综合情况。
此外,《预案》对责任制、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隐患排查、防汛资金、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应急值守、监督检查的落实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即按照“谁先到达谁先处置,逐步移交指挥权”的原则,由属地、相关责任主体、各相关防汛指挥部按照预案负责组织实施抢险;细化完善了恢复与重建,包括灾后救助、保险与补偿等工作内容,并将相关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对经开区防汛专项预案目录也进行了有机调整,细化了专项预案分类,并增加经开区防汛应急预案体系表;按照《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本次经开区防汛应急预案的修订过程进行了规范。
“《预案》印发实施后,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坚持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强化预案的贯彻落实,为建设国际一流宜业宜居的亦庄新城提供防汛安全保障。”经开区城市运行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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