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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孙艳平)近日,工信部官网发布《五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将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树一批排头兵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申报企业应满足: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等5项要求。

  在2023年8月31日前,有意向的申报主体需完成线上申报。企业申报、进度汇报、验收申请以及材料报送、线上评审、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ubmission.miitimps.com)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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