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2018年创新型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计划需求调查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高精尖产业人才队伍结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38号)精神,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创新型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计划需求调查工作。现将开发区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申报范围
企业范围:在开发区注册、纳税,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的创新型企业。
人员范围:应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业绩条款,无刑事犯罪记录,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不在京,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个税缴纳应均在此单位且时间均满2年),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工作安排
有申报需求的企业请于2018年5月25日前报送《2018年支持创新型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计划需求调查表》(见附件)的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纸质版文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简称-2018年创新型企业人才引进专项”。
三、注意事项
各企业在组织填写调查表的过程中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对申报的拟引进人才基本信息和业绩比照相应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确实将企业紧缺急需的创新型人才推荐上来。引进人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开发区人劳局:67814964、67882917
材料报送:(根据收到通知的渠道报送,若报送至不同部门,调查表填写内容应保持一致。)
开发区人劳局(朝林大厦705办公室)
刘欣杭:67814964 liuxinhang@bda.gov.cn
开发区科技局(博大大厦1307办公室)
王丽君:67887177 wanglijun@bda.gov.cn
开发区企服局(朝林大厦801办公室)
张妍:67889710 zhangyan@bda.gov.cn
开发区投促局(朝林大厦903办公室)
陈志洁:67884580 chenzhijie@bda.gov.cn
附件:2018年支持创新型企业人才引进专项计划调查表.xlsx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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