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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1.北京全英车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向任利丽诉你公司补偿金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28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一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2.北京井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本委已受理向吴梦诉你公司工资、补偿金等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27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一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3.三奇麦迪克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三奇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三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委已受理向鞠亚维诉你公司工资、补偿金等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288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一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4.北京中海祥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赵丞君诉北京中海祥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关于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2610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第四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5.北京峰上装饰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付磊诉北京峰上装饰有限公司的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3021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10时4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第四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6.国检安评(北京)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刘泽宇诉国检安评(北京)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于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3078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第四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7.国检安评(北京)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李军诉你公司工资一案劳动争议(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30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第十一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8、北京大海洋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许福强诉你公司工资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5】第30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5年5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十二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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