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印章刻制工作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做好2024-2025年度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印章刻制工作,现将申请承接印章刻制业务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万源街4号)企业准入准营服务区,服务内容是为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刻制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专用章(四枚)。
二、申请承接工作的机构应为已在公安机关许可或备案、具有印章刻制服务承接能力、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主体。
三、申请承接工作的机构应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具有管理关系的不同经营主体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申报。
五、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以印章刻制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六、申请机构填写《2024-2025年度北京经济开发区印章刻制服务登记表》,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承诺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特种行业许可/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应及时提交到政务服务中心2层208综合出件窗口。
七、公告日期: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8月14日10:00
符合条件的承接机构,应签订印章刻制合同和廉政协议,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刘影;电话:010-8702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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