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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将发布“1+4+N”档案制度体系

  1+4+N”档案制度标准体系

  “1”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管理办法》,此办法为经开区总则性档案管理办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且结合经开区实际情况制定。包含档案的机构和职责,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档案的利用、开发和服务,档案的工作条件保障,档案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等内容。

  “4”即在区域档案管理总则性文件的基础上,分别制定4类单位(机关、企业、社区和重点项目)的档案管理规定,既提高了制度的针对性,也方便基层档案人员实施和操作。

  “N”即以该总则性管理办法及实施管理规定为基础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用于指导实际操作的档案管理规范、业务规范和数据规范。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王莉娟)机关档案如何规范管理?企业如何开展档案工作?社区需要做好哪些档案收集?重点产业项目和科技项目档案管理如何落地?北京经开区档案数据中心即将发布“1+4+N”档案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档案工作创新发展,推动依法治档跨上新台阶。

  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正式实施,为档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与此同时,为全力做好经开区档案工作,为各项事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经开区管委会制定发布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档案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将档案制度标准建设列为了“十四五”时期档案工作的八大主要任务之一。

  在此新形势下,为更好地规范、指导经开区各单位档案工作,经开区档案数据中心邀请并组织档案专家学者,启动了档案管理体系制度标准编制工作。编制工作遵循国家、行业档案法律法规,遵从档案学基本原理,以《规划》为方向引领,紧紧切合经开区档案工作的实际需求进行,同时借鉴国内其他经开区、高新区档案管理的先进经验,力求保证制度的科学性、专业性、规范性、先进性,保障经开区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

  据了解,自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档案数据中心多次开展制度编制调研和座谈研讨,先后对区内34家单位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摸底调查,面向区内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先后形成的制度标准稿反复研究、修改,最终形成了具有亦庄特色的“1+4+N”档案制度标准体系。

  “1+4+N”的体系模式既有利于保障整体性的制度统一,又有利于为各个具体领域提供针对性制度设计,确保了档案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行之有矩。同时,制度内容设计紧紧围绕经开区档案事业发展战略和档案管理需要,使其能够落地生根。例如,加强重点产业项目和科技项目档案管理,以档案工作助力国家级开发区和自贸区建设,实现区域档案工作协同发展,将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列入监督和指导范畴,以及实现文件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分类方案三表合一等。

  除此之外,本次制度标准建设还实现了档案与数据的密切结合。经开区积极响应国家倡导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号召,在本次制度标准设计中也特别突出强调了对于档案数据价值的重视,形成了以档案数据中心为责任主体的档案管理制度标准。

  档案数据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开区档案管理制度标准的制定实施将为推进经开区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释能增效。下一步,档案数据中心将通过制度宣贯、培训指导、业务检查等方式加强各单位档案业务能力建设,督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经开区档案事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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