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深化 “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简明问答
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1〕5号)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改革范围及开始时间是什么?
《实施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在亦庄新城全域,结合行政权力事项的实际赋权行使范围,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
三、改革方式有哪些?
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四、《实施方案》有哪些特点?
一是形成统一的改革清单。将全国版、自贸区版和北京市版三个清单梳理整合为一张清单,方便企业“一表”读懂政策,指导部门“一表”落实改革,逐项明确审批、监管、执法的具体部门和行权范围,事项更具操作性。
二是推动改革措施提档升级。将在自贸区采取的更优做法,扩大到亦庄新城全域实施。
三是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作为全市唯一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按照“三定”职责和“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逐项明确监管职责,结合经开区大部制改革特点,突出“审管执”的工作协同。
五、《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明确“证照分离”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实施范围及改革方式”。
二是分类推进改革。结合全国版、自贸区版、北京市版三张清单,梳理整合形成经开区统一的落实改革清单,共包含事项1184项,涉及经开区277项。其中,涉及经开区的事项分别为: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37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19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90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131项。
三是强化改革创新性和协同性。
首先,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充分发挥电子证照便捷、高效的特点,进一步扩大应用场景。在政务服务领域,对于通过电子证照信息共享获取、通过在线核验电子营业执照确认市场主体身份、审批部门及相关机构制作或保存、能够调查核实的申请材料信息,实现“三个免于提交”。
其次,加强登记注册和许可审批的协同联动。逐项明确对应的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结合经开区“办好一件事”“一业一证”等改革,市场主体基于经营范围实现多个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综合许可,逐步推动“证照联办”场景落地。
再次,推动改革措施提档升级。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推进“数字时间戳”的技术应用;对于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推动“提档”纳入告知承诺范围,并逐步实现涉企经营许可全部实现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对于暂不能“提档”优化的事项,通过“备查”制改革、“最多签两次”等措施,深化“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效果。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突出经开区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特点,按照“三定”确定部门的监管职责;按照四类不同改革措施,逐项确定分类监管措施;按照“一个机构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能部门强监管”要求,强化“审管执”工作协同。创新新型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基于风险、信用、分类、协同、科技、共治的六类监管机制。
五是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明部门责任;加强培训,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确保改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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