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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6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应急管理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区门户网站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1条,其中有效意见建议5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在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教育和演练机制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增强”的建议,已吸收采纳。在规划文本第84条增加了“建议应急避难场所标识以《应急避难场所标志》(GB/T 44014-2024)为规范指导建设,根据需要增加标识密度和数量,探索开发电子标识与导航系统,为居民提供全面快捷的避难指引服务”。在规划文本第84条增加了:“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应严格落实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做好随时启用准备”。在规划文本第96条增加了:“根据相关预案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演练计划,加强组织协调与配合,认真开展演练评估与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平急转换高效有序”。将规划文本第98条修改为:“建立高效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办法,通过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多主体物资储备等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及设施设备建设,结合新需求和新形势,动态调整应急物资储备品类规模和空间布局”。

  二、针对“不建议将北人设备地块划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议,未予采纳,理由是本次规划的应急避难场所坚持平急两用改造,主要是灾时转变运行管理方式、增添应急设施设备、在可利用的空间上划分应急避难功能区。政府不干预企业对应急避难场所的产权变更、建筑物新建、改扩建、空间改造等正常经营行为,对规划中或已认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发生上述情况变化的,政府会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DB11T2142-2023)、《应急避难场所评估导则》(DB11T2142-2023)和《北京市应急避难场所认定指导意见》(京震发[2024]103号)进行再评估、再认定,动态调整应急避难场所清单。

  三、针对“万科城市之光东望四期南侧与丰和嘉会小区北侧之间的规划地,期待规划成活动绿地兼避难所”的建议,未予采纳,理由是本次规划范围为经开区核心区60 平方公里,研究范围为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建议中的场所已超出规划范围。

  四、针对“台湖4地区作为集中住宅区域,按原有规划该地块嘉会湖西侧不少于16个高层住宅小区,建议利用YZ00-0510-0033北侧原有绿地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议,未予采纳,理由是本次规划范围为经开区核心区60 平方公里,研究范围为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建议中的场所已超出规划范围。

  五、针对“建议不要再按经开区和亦庄新城来规划和实施”的建议,未予采纳,理由是根据《北京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2022年-2035年)》附件2职责分工的规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管辖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制定本区域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协调机制与职责分工。因本规划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编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9]22号)》,亦庄新城范围内应急管理业务尚未全部赋权,我局已与大兴区、通州区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将不断提升亦庄新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感谢社会各界对经开区应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市运行局(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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