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30年,北京构建多层面全方位创业服务体系
1989年3月,北京市科委成立了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这是北京地区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过20多年发展,北京市已经形成了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为基础,创业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咨询机构等有机联系和互动的创业服务体系。2012年,北京出现第一家创新型孵化器——创新工场,标志着科技孵化行业发展的新趋势;2015年以来,众创空间作为一种全新的创业服务机构在该市不断涌现,并迅速发展。
目前,北京科技孵化机构主要由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机构组成,三者构成了北京科技孵化机构的基础。截至2015年年底,北京市国家级孵化机构数量已达到183家(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43家、大学科技园15家和众创空间125家),发展形势良好,发展势头强劲。
多措并举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快速发展
面临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技创新创业的新模式、新特点对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北京市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孵化器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创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快速发展。
第一,进一步完善促进孵化器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推进《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力争在法律层面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功能定位和支持措施予以明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市级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政策,结合创新创业的新特点,对在孵企业规模、孵化时间、孵化面积等条件进行调整,鼓励孵化器探索新型孵化模式,进一步强调孵化器专业服务能力,通过认定政策的引导,促进北京市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发展水平提升;发挥税收政策对孵化器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积极推进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和评估。
第二,进一步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关注和参与孵化器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发挥技术优势,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并以孵化器为依托,进一步盘活高校、科研院所优质科技资源,服务创业企业发展。
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利用闲置商务楼宇和产业用房等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平台型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搭建促进初创企业聚集和发展的创业孵化平台,形成围绕平台型企业发展的产业链孵化模式。
支持天使投资人、投资机构、孵化器等创办为初创企业服务的集中办公区,进一步降低初创企业房租成本。
第三,实施政府采购服务,支持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通过补贴和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孵化器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提供服务。对于孵化器在公共技术服务、创业培训、创业导师等方面为创业企业提供的服务予以补贴;鼓励和支持孵化器搭建第三方科技中介服务平台,联合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支持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市场拓展服务,搭建在孵企业产品(服务)的展示、推广平台,并对在孵企业的产品(服务)进行示范应用。
第四,支持孵化器开展全链条孵化,打造科技企业“种子期”“创业期”“高成长期”的服务链条。孵化功能前移,支持孵化器建立项目孵化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专业孵化器建立“创业苗圃”,实现孵化器与天使投资机构(人)的有机结合,为创业者完善科技成果(创意)、制订商业计划提供创业培训、产品构建、创业咨询、商业模式构建等专业服务。
孵化功能延伸,支持孵化器探索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孵化器建设以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加速器”,满足高成长企业的共性需求,为高成长企业落地创造条件。
第五,引导和支持孵化器提升产业孵化能力,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撑。进一步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孵育基地建设,引导和支持孵化器聚焦优势资源,不断提升对原创产业的培育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孵化器自建或联合社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共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基金,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中试平台,采用“专业化基地+专业领域基金+专业中试平台”模式,推动一批项目落地转化。
依托孵化器探索科技成果批量转化模式。充分发挥孵化器在企业和项目孵化中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经验,以孵化器为依托,对接高校、科研院所丰富的研发资源,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批量转化,加快新兴产业和原创产业培育。
第六,聚集优势资源,推动科技企业孵化网络建设。支持构建以孵化器为节点,涵盖研发试验、科技金融、技术转移、创业导师等要素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孵化服务网络,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和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研发服务、分析测试、检验检测、中试熟化、技术集成等专业服务,满足企业的技术研发需求。
加强孵化器与北京市科技金融工作的对接。鼓励孵化器探索与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进一步扩大中关村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与社会资本联合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或对获得天使投资的创业企业进行跟进投资;研究制定北京市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营造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捐赠型和股权型众筹平台在京发展。
支持孵化器进一步完善创业导师制度,聘请成功创业者、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高校、科研院所等优秀创业实践者和专业人士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
第七,鼓励孵化器输出服务和品牌,促进京津冀地区科技创新创业发展。鼓励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服务和品牌输出、联合共建、建设分园等方式,在天津、河北等地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对接合作,进而推动京津冀地区科技创新创业协同发展。以科技创业为抓手,促进“高精尖”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并促进相关产业在区域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
鼓励京津冀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共同开展创业大赛,以及开展其他促进区域科技创业的措施;支持北京、天津、河北的孵化器协会、联盟等行业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推动三地科技企业孵化器融合发展。
第八,引导和支持孵化器聚集国际资源,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依托双边或多边科技合作,支持孵化器通过合作共建、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建设国际企业孵化器,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孵化器在海外建设分支机构,提升孵化器吸纳全球高端创业项目和团队的能力;依托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支持孵化器开展技术交易和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引进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技术落地北京。
支持北京市孵化器倡导成立相关的国际性合作组织;鼓励孵化器参加亚洲企业孵化器协会等国际组织,承办或参与相关活动,通过国际交流进一步提升孵化器发展水平;支持创业者、创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先进孵化机构的训练营、展示会,以及国际创业大赛等活动,通过在国际化平台上的竞争和学习,提升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发展水平。
第九,进一步优化工商管理制度,为创新创业打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准入政策环境。北京市将进一步为科技企业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打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准入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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