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 “分层供应”创新模式
(开发建设局提供)
在北京市减量发展、提质增效的政策导向下,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建设指标减少1300万㎡,未出让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低于一般水平,产业用地地面空间资源发展受限。因此,经开区积极探索国有建设用地分层供应,制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供应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已于2022年11月25日印发实施,为全市范围首个土地分层供应政策,明确了建设用地分层供应的利用导向、供应方式、规划条件、成本分摊、地价标准、建设管理、产权登记等内容,对提高经开区土地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布局,促进土地立体化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工作落实
管委会设立国有建设用地分层供应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包括开发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城市运行局、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规自分局、土储中心等,各单位依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利用导向,拓宽用地空间
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建设交通、市政工程、防空防灾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引入适宜地下条件的高精尖产业;引导建设商业、会议、展示、仓储、物流设施以及体育、文化等项目,满足不同项目现实需求。
(三)明确供应方式,规范供应管理
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途的地上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招拍挂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应。其中,进一步细分了5类可协议出让的情形。
(四)明确规划条件,引导空间布局
在《“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中,明确地下建设工程的用途、最大占地范围、竖向高程、建筑量控制要求、与相邻建筑连通要求、周边地下空间保护要求等规划设计要求。
(五)规范地价标准,降低用地成本
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仅需缴纳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其价格远低于地表土地使用权,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
(六)规范建设行为,落实安全要求
地下空间建设不得危及地表及地下相邻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地下空间建设项目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护措施,满足地表空间和地下空间承载、震动、污染、噪声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发现地下空间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整改并消除隐患;安全隐患严重的,应当依法立即停止使用。地下空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规范产权登记,保障资产确权
地上地下空间不动产权登记时应当在登记簿及权利证书中注明“地下空间”、“地上空间”,并按规划要求注明规划用途。例如,亦庄线等轨道交通项目土地供应时,传统供地模式下,桥面、桥下空间一并划拨给项目主体,分层供应后,可只划拨桥面及桥桩部分,对空间权属进一步划分。同时,能解决跨道路线路无法确权的问题。
二、实践效果
“先租后让”土地供应新模式实施以来,截至2023年底,已有44个项目以“先租后让”方式获得土地供应,占政策实施以来工业用地总供应量的80%。其中自2023年1月9日亦庄组团发出首张“先租后让”《不动产权证书》以来,已有11家企业获得不动产权。
(一)拓宽空间载体,助力高质量发展
《若干规定》的出台创新了土地供应模式,过划拨、招拍挂、协议出让等多种供应方式,拓宽用地空间,提高土地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格局、促进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缓解产业空间资源紧缺提供了解决方案。
(二)促成地上地下项目落地、确权
地下连接通道项目、亦庄线站点区间线路项目、地下变电站项目、地下污水处理厂项目等拟落地项目向天空、地下要空间,面临三维权属界限、三维产权登记问题。《若干规定》明确了规划条件、供应方式、地价标准等事宜,有利于促成在途项目落地、确权。目前,有企业提出在市政路下方建设连通通道的诉求,依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供应管理,可以进一步明晰不同土地空间的产权归属和产权期限,促成项目落地、资产确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出让项目的土地供应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试行中出现的问题,用好空间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为企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更多“亦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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