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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拟补助资金的公示

  为提高区域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京技管发〔2024〕30号)文件要求,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年龄满3岁的实际在园儿童数给予生均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1800元/生·月,每年按12个月计发。

  拟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拨付7-12月生均补助资金。现将拟补助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4日-2026年11月10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社会事业局反映情况,电话010-83508500。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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