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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补充遴选区级督学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督导条例》和教育部《督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非机构”)督导工作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遴选1名区级督学,从事民非机构督导工作。

  本次遴选候选人须满足《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督学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熟悉教育政策法规,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备10年以上教育领域工作经验,能够按照要求每月深入一线开展督导工作。具有民办教育、校外教育或职业教育经验者优先考虑。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者请于2026年3月1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jy_shsyjbda@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373146335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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