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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策纽带作用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创业担保贷款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浪潮中,资金短缺成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起步或扩张时面临的首要难题。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助力创业主体突破资金瓶颈,2017年北京市推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该政策是一项含金量高、覆盖面广的金融支持举措,以“政府担保+财政贴息”的双重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提供低成本、易获取的融资支持。同时,政策鼓励和支持创业活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向高质量方向持续发展。为帮助广大创业主体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政策,本期专栏将围绕政策要点、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进行解读,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政策核心:以财政贴息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创业担保贷款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性金融工具,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这项政策以财政部门贴息为核心,能够更好地支持重点群体以及小微企业持续发展。政策优势显著,具有覆盖范围广、额度高、期限长的特点。具体来说,在本市注册经营、资信良好、有具体经营项目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主体都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支持方面,若符合条件,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期限最长3年,小微企业最高可贷300万元,期限最长2年。在财政贴息的支持下,政策有效降低创业主体的创业成本,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进一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与流程

  案例一:在经开区注册的某软件开发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为800万元,现有在职职工70人,2026年新招用11人,且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该企业是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情况分析:按照2011年工信部等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该公司属于小型企业。根据北京市关于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注册经营,当年新招用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信用良好,信用情况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公司今年新招录员工已超过15%,因此若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温馨提示: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案例二:若上述软件开发公司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想要申请200万元贷款以快速缓解目前流动资金紧张的状态,应如何申请?

  情况分析:政策规定“申请50万元以上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借款人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后到市级签约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办理担保和贷款手续。”该公司可先通过网上办理方式向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借款人资格认定,具体流程为搜索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点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单位业务”并进行“法人登录”,进入“法人办事”-“创业担保贷款”渠道申报政策,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完成线上申报。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该公司可在窗口或线上领取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借款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到市级签约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办理担保和贷款手续。为方便企业办理业务,该公司可在北京市14家经办银行中,自主选择其在经开区内的分行网点,或选择北京市范围内的其他分行网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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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①申请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直接到注册地所在区签约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办理担保和贷款手续。

  ②根据《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认定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借款人资格认定通过后的有效期限为90日。该公司应在有效期内提出担保贷款申请,逾期提出的需重新申请资格认定。

  创业担保贷款作为连接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的重要纽带,正以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帮助更多创业主体跨越融资门槛。无论是初创期的个体工商户,还是求发展的中小微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合规经营,都能更便捷地获得融资支持。希望广大创业主体充分了解并合理运用政策,精准把握政策要点,将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动力,在降低创业成本的同时,持续释放就业潜力,共同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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