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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亦庄力促社会力量参与外资招引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李啸)为充分利用国际化优质资源,推动多元社会化专业力量参与外商投资招商促进工作,近日,“北京·亦庄全球合作伙伴计划”升级为2.0版,北京经开区正式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资招商促进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对促成外资项目或企业落地的各类机构或经济组织提供落地奖励和贡献奖励,叠加最高可获1000万元。

  “一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吸引和利用外资新思路新模式,我们从以往的实践中发现,社会化力量在服务外资企业、接洽境外资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为此,我们在去年服贸会期间发布了‘北京·亦庄全球合作伙伴计划’,与具有国际化优质资源的国内外商协会等机构签约,旨在依托各类平台伙伴拓展招商触手,链接外资项目资源。”北京经开区“两区”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印发是对“北京·亦庄全球合作伙伴计划”的迭代升级,将打造“外资专班 签约伙伴 政策激励”的外资招商工作架构,多点发力,推动对外开放再提速。

  具体来说,《办法》以真金白银支持社会力量加入到外资招引队伍中来,主要面向在促成外商投资项目或企业落地亦庄新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各类机构或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商协会、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相关主体(以下简称招商主体)。根据《办法》,北京经开区将会根据招商主体促成落地的外资项目或企业的层级,提供不同额度的落地奖励和贡献奖励。

  在落地奖励方面,针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每引进落地一家,一次性奖励30万元;引进福布斯全球2000强企业、世界隐形冠军500强、世界独角兽企业、胡润中国外商投资百强排行榜企业的,引进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外国商会、国际仲裁机构、国际认证机构、国际评级机构等功能性机构的,每引进落地一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引进企业在本《办法》有效期内首次升规纳统,或年出口额首次达到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引进企业在落地当年或第一个完整自然年内实缴合同外资总额50万美元及以上的,每引进落地一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

  在贡献奖励方面,招商主体引进企业落地当年或第一个完整自然年内实缴合同外资总额在100万美元及以上的,可按照其落地当年或第一个完整自然年内实缴合同外资总额的5‰申请奖励。“两区”办有关负责人解释:“针对同一引进项目,落地奖励和贡献奖励可叠加申请,叠加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

  此外,《办法》也对引进对象的条件做出明确要求。引进企业需依法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全部或者部分由境外投资者(包含港澳台地区)直接或间接投资,且需围绕北京经开区“44637”产业体系,符合经开区发展产业方向和亦庄城市服务提升方向。

  “两区”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经开区已经集聚了来自全球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约1300家外资企业,103家世界500强公司投资了158个项目。后续,我们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充分发挥各类招商主体的资源优势,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和项目落地经开区,带动实际利用外资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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