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庄新城构建跨区域一体化综合监管协同机制
为破解亦庄新城165平方公里范围内因行政区划交叉导致的监管标准不一、执法资源分散、企业重复迎检等难题,2025年12月10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大兴区共同签署《一体化综合监管联动协作协议》,通过建立“无事不扰”企业名录互认、“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信息共享与结果互认等机制,实现跨区域监管协同创新。该机制为全国首个针对跨行政区划的新城建设推出的系统性监管协同方案,有效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升监管效能,该案例先后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优秀实践案例、市场监管局2025年第三批“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为跨区域协同治理提供可复制经验。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无事不扰”企业名单动态管理机制
在前期探索基础上,三区共同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无事不扰”名单管理。通过建立“一区发现、自主申请、实时调整”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名单精准反映企业实际状况。目前,三区已联合将亦庄新城内超2.3万家企业纳入“无事不扰”名单,有效减少对合规企业的干扰。
(二)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
2025年8月,经开区与通州区在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完成全市首例跨区“综合查一次”实践,两区5个部门同步完成对企业的特种设备、粉尘涉爆、垃圾清运、大气污染物等多项执法检查内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截至目前,三区共开展跨区联合检查20余次,单次检查时长压缩近60%,显著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大幅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三)构建信息共享与结果互认机制
依托北京市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推动三区数据共享,实时共享企业信用信息、执法记录和风险预警数据。对联合检查结果实行三区互认,避免重复认定和处置。
(四)健全常态化评估与动态优化机制
建立定期评估与反馈机制,及时总结协同监管成效与不足,形成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企业反馈,动态调整监管政策与实施方式,确保各项措施始终贴近实际、有效管用。
二、主要创新点
(一)全国首创跨行政区划的协同监管制度框架
突破传统以单一行政区为单元的监管模式,针对亦庄新城165平方公里范围内存在的监管职权交叉问题,首次建立三区联动的一体化综合监管制度框架。通过签署联动协作协议,明确“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行动协同、结果互认”四大机制,为跨区域协同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二)全市首例跨区“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
通过在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开展的首例跨区“综合查一次”实践,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协同监管操作范式。该模式为同类区域解决跨行政区划监管难题提供了实践经验,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创新“无事不扰”与“综合查一次”协同机制
创新性构建“无事不扰”企业名单管理与“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新机制。通过动态管理企业名单,对守法企业减少干扰;通过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解决多头重复检查问题,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四)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制度重构
从企业痛点出发,通过制度设计直接减少重复检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实现政府监管效能与企业获得感双提升。通过协议签署和机制创新,推动三区监管工作从“物理相邻”走向“化学融合”。这一创新使16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企业无论位于哪个区域,都能享受同样规范、透明、高效的监管服务,真正实现亦庄新城“一盘棋”发展。
三、实践效果
(一)企业获得感显著增强,制度性成本有效降低
通过实施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得到合理控制。以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为例,实施“综合查一次”新机制后,企业迎检次数显著减少。特别是在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用于应对检查的时间有效节约,使其能够更专注于研发创新。
(二)监管效能全面提升,实现精准化监管转型
机制运行以来,监管效能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建立“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模式,对纳入“无事不扰”名单的超2万家企业实现精准监管,使监管资源更合理地投向重点领域。
(三)区域协同发展取得突破,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
该机制作为跨区域协同治理的创新实践,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其他区域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有益参考,展现了北京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创新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拓展协同监管的覆盖范围与深度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逐步将更多新兴产业与重点领域纳入协同监管体系。重点覆盖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监管方案。同时,从单一企业监管向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监管延伸,提升监管的整体性与协同性。
(二)深化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与数据应用
持续推进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善三区数据共享机制,强化信息互通与业务协同。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推动监管模式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发现、精准防控转变。
(三)推进区域监管标准互认与流程优化
在已形成的协作基础上,推动三区监管标准进一步对接互认,持续优化联合检查流程,完善“综合查一次”实施机制,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加强区域协同与经验推广
巩固三区协同机制成果,适时将有效经验向更广区域推广。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下的监管合作,探索跨省市监管协同新模式,为更大范围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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