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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在区域范围试点开展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

(行政审批局提供)

 

为更好推进“两区”建设,助力产业园区项目更好更快落地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率先开展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在经开区核心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可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以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作为全国首创的改革举措,此举为进一步提升经开区投资和建设的便利度、优化开放环境提供了重要助力,也为全市和其它省市相关改革提供了参考和经验。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安全底线,审慎选取试点区域

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按照“审慎稳妥、分级分类、逐步推进”的原则,围绕改革实施地域的选择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和细致调研。因经开区在北京市已率先落地推出“区域评估+标准地+告知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试点改革,且高精尖产业投资项目比较集中,在综合考虑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区域评估成熟度、产业聚集度、风险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最终选定在经开区核心区内以告知承诺制试点开展施工许可审批,试点期一年。

(二)坚持依法推进,规范告知承诺办理程序

按照《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工作方案》等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告知承诺制试点开展施工许可审批的实施方案》,明确企业和政府部门等主体在告知承诺申请、审批、监管等环节的权责,为企业办事和政府部门履责提供依据和操作标准,从制度设计层面规范审批行为,确保监管到位,促进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

(三)坚持高效便民,优化线上政务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切实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住建部门会同政务服务部门对施工许可线上申报进行了优化完善。一是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企业在申报端不再扫描上传规划许可、房屋权属证明,只需填写相关文号即可完成申报。二是施工许可审批实行全程网办,建设单位网上申请、网上获取并打印电子证照,系统平台线上自动推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和安全监督备案手续。

(四)坚持权责明晰,建立审管执全链条式闭环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经开区“审管执”链条式行政审批新模式优势,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核查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的承诺情况;开发建设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项目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施工许可核发、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结果等信息实现审管执各部门间共享互用。

(五)坚持放管并重,建立差异化惩戒监管制度

一是施工许可证办结后,行政审批部门在20个自然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承诺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申报事项的办理情形是否正确,申报要件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已擅自开工等违法行为。二是对相关单位违诺失信行为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区分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所有失信行为均记入诚信档案,并视失信等级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对外公示、实施行政处罚、撤销施工许可等差异化惩戒措施。作出撤销决定的,建设单位2年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条件。三是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结合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参考履诺核查结果,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基于风险分级进行差异化监管。

二、实践效果

(一)精简申报材料,企业办理更便利

以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施工许可,申报材料更加精简。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为例,非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申报需要提供施工许可申请表、规划许可证、施工单位确认文件和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4项材料,而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申报仅需提供施工许可的承诺书、施工单位确认文件2项材料,材料精简率超过50%。

(二)实现即时办理,审批效率再提高

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将施工许可审批时限从法定7天压缩为即时办理,实现“承诺即可开工”。提高政府部门审批效率的同时,企业办理时间缩短80%,为经开区工程项目建设按下“加速键”。改革推出后,受到企业认可。经过一年的试点,通过告知承诺制申请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共计29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3个,装饰装修工程24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个,涉及合同总价4.35亿元。

(三)事后履诺核查,开放环境再优化

告知承诺制的施行,一方面使得审批过程透明且可预期,降低了政企之间交流成本,有助于建立“清亲”的政商关系;另一方面,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企业自觉树立诚信守诺的责任意识,有助于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和建立。截至目前,通过告知承诺制申请核发的施工许可项目尚未发现违诺失信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媒体,主动做好告知承诺制施工许可工作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扩大政策普及度。加大对工作人员指导培训力度,提升专业能力,积极引导、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告知承诺制试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以“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为原则,继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同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开拓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手段,规范监管行为,确保监管更加精准高效。

(三)完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

总结告知承诺制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进一步完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为下一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更多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审批做好经验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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