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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冷链“四个加强”,常态化管控绝不“掉链”!

  近日,北京经开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若干措施》,提出“常态化防疫十二条”,通过归纳工作类别、强化责任主体、明确具体要求,全方位织牢亦庄新城疫情防控安全网。

  “常态化防控十二条”指出北京经开区园区、企业、商超、餐饮行业等涉及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坚持冷库冷链管控常态化,做到“四个加强”。

  四个加强

  1.

  加强冷库风险排查力度。对辖区冷库市场主体开展摸排检查,动态更新冷库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做好冷库日常防疫检查工作。

  2.

  加强冷链食品追溯管理。严格查验冷库开办方、承租方的“北京冷链”追溯平台信息,将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登记录入平台,做到“应上链尽上链”;对无核酸检测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到不采购、不使用、不运输、不贮存、不销售。

  3.

  加强督促冷链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动态更新辖区冷库冷链单位从业人员台账,统筹检测机构为冷库冷链从业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同步督促企业切实配合做好冷链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

  4.

  加强督察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督察督办机制,加大督查力度,结合摸排台账和日常检查情况,制定检查计划,严格督促冷链从业各项常态化防疫措施的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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