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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时间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2024年1月—4月,普查人员将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门开展普查登记。

二、普查对象

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普查主要内容

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

四、普查方式

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采取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请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将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

普查中如有填报等问题,请拨打业务咨询电话:

经营地在核心区范围(荣华街道、博兴街道以及部分亦庄镇、瀛海镇区域)的单位可拨打:010-87018618

经营地在新扩区范围(采育镇、青云店镇、长子营镇、旧宫镇、马驹桥镇、台湖镇以及部分亦庄镇、瀛海镇区域)的单位可拨打:010-87236999

无法自行判定经营地所属区域的单位,可拨打:010-67865575、010-67868133

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010-67881737、010-67867380

举报邮箱:wujingpu@bda.gov.cn

衷心感谢您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次全国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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