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亦庄新城YZ00-0503街区B19R1地块项目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8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网站和项目现场对《亦庄新城YZ00-0503街区B19R1地块项目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间共收到116份公众反馈意见。经研究,现就关于B19R1地块的公众反馈意见采信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B19R1地块1号楼严重遮挡润枫领尚小区5号楼的采光。
建设单位意见:B19R1地块1号楼与润枫领尚小区5号楼建筑间距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天正建筑日照软件模拟计算,新建建筑建成后,现状建筑仍满足规范要求的日照标准。
我局意见: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B19R1地块1号楼与润枫领尚小区5号楼建筑间距、日照影响进行分析。经核,新建建筑1#住宅楼与北侧润枫领尚5#住宅楼建筑间距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新建建筑建成后,现状建筑仍满足规范要求的日照标准。
2.公众反馈意见:本项目车位配比由1.2:1调整为1.1:1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将优化设计方案停车位配建指标,增加33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增加后,机动车停车位为1736辆,可满足《关于亦庄新城0503街区B19、B25地块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开)供审函〔2023〕0016号)中关于停车位配建指标的要求。
我局意见: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文件,以上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项目一期与二期应保持一致,不可设置开敞阳台及项目建成后开敞阳台、设备平台封闭管理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京规自发〔2025〕28号)是针对平原多点区域住宅小区的一般要求,该项目符合“好房子”的政策适用范围。
我局意见:2024年3月,我分局为亦庄新城YZ00-0503街区B19R1地块项目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4规自(开)建字0020号、2024规自(开)建字0021号)。2025年2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京规自发〔2025〕28号),其中明确“可按需设置封闭或开敞阳台。每户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的10%,进深不大于1.8米”。本项目符合“好房子”政策相关要求。
如后续住宅发生开敞阳台及设备平台封闭行为,您可向有关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公众反馈意见:开发商应明确阳台为开敞阳台或封闭阳台。
建设单位意见:在公示的《亦庄新城YZ00-0503街区B19R1地块项目设计方案》图纸中,明确注明阳台为开敞阳台,符合《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京规自发〔2025〕28号)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设备平台滥用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为打造好房子,提高室内空气质量,预留设置全屋置换新风系统和空调系统的条件,结合后期使用需求、市场设备选项尺寸等因素设置了设备平台。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6.公众反馈意见:关于项目一期、二期外立面一致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二期楼栋立面风格延续一期风格,立面设计元素(塔冠造型、塔身线条、基座造型)维持不变,二期立面材料品类、颜色、工艺做法均与一期保持一致。单体楼栋具体开窗面积、开窗间距、防护栏杆高度等依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进行建设。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7.公众反馈意见:该地块容积率经过计算达到2.514,超过2.5的容积率要求。
建设单位意见:亦庄新城0503街区YZ00-0503-B19R1地块项目计容面积为174785.02平方米,容积率为2.5。增加面积为架空层、风雨连廊等,依据《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京规自发〔2025〕28号)不计入容积率。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8.公众反馈意见:项目楼间距发生调整。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设计方案对平面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相应调整了建筑间距,调整后设计方案符合《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9.公众反馈意见:对二期10栋楼规划架空层,损害一期8栋楼用户权益。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京规自发〔2025〕28号),仅在6#住宅楼东户首层增设架空层,该架空层为地块共用设施,供整个项目使用。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0.公众反馈意见:《北京市高品质商品住宅设计导则(试行)》3.3章绿色低碳的建筑技术中规定:高品质商品住宅应达到绿色建筑三星级;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且装配率达到AA(BJ)级。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设计方案满足《关于亦庄新城0503街区B19、B25地块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开)供审函〔2023〕0016号)中关于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1.公众反馈意见:配套设施缩水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设计方案优化后,其他商业服务功能地上建筑面积减少2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增加58平方米,较优化前方案增加32.5平方米,满足《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5〕7号)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2.公众反馈意见:小区与一期规划宣传的户数增多,增加了小户型户数,减少了大户型户数,降低了小区品质。
建设单位意见:小区户数非拿地条件的硬性指标,我单位根据户型面积及各面积段户配进行微调。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3.公众反馈意见:小区真实绿化率不达标,二期规划中将出入口,菜市场门口等处设为绿地,强行硬凑“绿化率”。
建设单位意见: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试行)》,目前设计方案绿化率≥30%。满足《关于亦庄新城0503街区B19、B25地块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开)供审函〔2023〕0016号)相关要求。
我局意见:我分局将依据《关于亦庄新城0503街区B19、B25地块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开)供审函〔2023〕0016号)及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按照B19R1地块绿地率不小于30%的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审查。
14.公众反馈意见:一期报规时开发商也可以申报阳台,但一期未设置阳台。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二期为在途项目,根据2025年2月颁布的《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京规自发〔2025〕28号)政策,我单位依据以上政策优化调整设计方案。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5.公众反馈意见:设计方案中为何三处下沉绿地被取消,一处下沉庭院被改动,增设风雨连廊。
建设单位意见:原设计方案中共设置四处下沉绿地,其中优化原17#住宅楼北侧下沉绿地为坡地绿地;取消原23#配套楼北侧及8#住宅楼西侧下沉绿地;6#住宅楼东侧增加一处下沉绿地;优化原15#住宅楼北侧下沉庭院形状、位置及楼梯。新增五处风雨连廊,一处位于11#住宅楼东侧,一处位于11#住宅楼西北侧,三处位于14#住宅楼南侧。
我局意见:上述修改符合《北京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平原多点地区“好房子”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试行)》(京规自发〔2025〕28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试行)》(京绿规发〔2012〕6号)《关于亦庄新城0503街区B19、B25地块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开)供审函〔2023〕0016号)等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我分局就上述调整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16.公众反馈意见:同一个地块设计方案为何会公布两次?
我局意见:我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对调整后设计方案开展公示工作。目前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规划指标已在经开区官网及项目现场完成公示。
17.公众反馈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房屋建设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众参与的通知(试行)》(京规自发〔2022〕319号)等文件规定,规自分局应公示剩余楼栋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图纸,以广泛征求和听取公众意见。
我局意见: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我分局在经开区官网及项目现场公示了亦庄新城YZ00-0503街区B19R1地块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规划指标,符合《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的实施应当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的要求。
18.公众反馈意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我局意见: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8日,我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在经开区官网及项目现场公示了亦庄新城YZ00-0503街区B19R1地块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规划指标,履行听取利害相关人意见的程序。
二、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的意见
除上述意见外,此次公众反馈意见中关于要求开发商保证项目均好性、就二期设计方案征求一期业主意见、承诺开敞阳台不封闭、补交阳台面积地价款、合法合规销售以及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施工干扰等问题,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请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