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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教学教师培训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小学教育教学教师培训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8-06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99100015001000060110-JH001-XM001

  项目名称:中小学教育教学教师培训服务 

  预算金额:409.4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09.4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中小学教育教学教师培训服务

409.41

1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中关于要全方位高质量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不断为教师赋能,以使教师能够适应和承担相应工作,满足新时代的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的有关要求,经开区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教师培训服务。通过以为区内干部教师提供“家门口”的培训为主要原则,统筹优质专家和课程资源,面向经开区中小学新入职的各学科教师开展上岗培训;面向区内各高中的学科教师进行专题研修;开展区内各中小学教育教学教师的日常在线培训;并策划实施市级要求各区承担的各类专项培训;强化区级教师培训顶层设计,对区内中小学教师继教培训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进行成果凝练以及在优化相关工作方面的指导咨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并验收结束,但原则上各项工作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8-06 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6《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7《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9《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1.10《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163号)

  1.1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12关于发布《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2号楼

  联系方式:冯泽 010-83508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鲍子龙 苗成林 徐淑静 何翔   010-84045692、010-840466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子龙 苗成林 徐淑静 何翔

  电      话:010-84045692、010-8404663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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