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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KQCG_23_0940

  2.项目名称: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服务

  3.项目预算金额:16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60万元

  4.采购需求:

  2024年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服务,项目总金额160万元,用于开展协议管理、费用监控、数据筛查、线索核查、日常检(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要求按照北京市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更详尽的需求请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个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3.方式:线上获取。

  (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证书驱动下载: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注意: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方式招标,即线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无需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需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四区22号楼四层4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1528号)。

  2.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纸质版递交投标文件。

  3.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四区22号楼四层403会议室。采购人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供应商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是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直接递交给采购人联系人,并签字确认)。

  4.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中心五层

  联系方式:010-87026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国壹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芳群园四区22号楼四层403

  联系方式:010-67658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冀亚杰

  电话:010-67658521

  邮箱:3541818953@qq.co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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