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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方式管理对象基数检查比例检查要求备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职权事项开展执法检查。1.接举报投诉后检查;
    2.主动巡查;
    3.定期随机抽查;
    4.根据季节、气候、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不特定专项执法检查;
    5.联合检查;
    6.其它方式。

      1.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燃气企业、供暖企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餐馆、加气站、供电企业或营业机构等有明确被检查对象的,基数为本辖区内所负责的特定被检查对象总数;
    2.针对市容环境卫生、黑车非法运营、流动无照经营、无证违法建设等违法形态无明确被检查对象的,按照道路、社区等区域对不特定被检查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1.针对热线等不同方式接到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按照“接诉即办”工作要求,现场检查比例达到100%;
    2.针对已纳入双随机抽查清单的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抽查所确定的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3.针对不特定时期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根据不同气候、天气、季节、违法形态特征等情况制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所确定的检查比例开展执法检查;
    4.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不特定区域、重点区域和场所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开展具体执法检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应当通过文字、视音频、照相等方式进行记录。
   
1.区局:以随机抽查为主;
    2.各街乡镇执法队:对辖区内特定被检查对象主体不多的,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特定被检查对象较多、无法做到检查全覆盖的,可采取随机抽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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