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领域)
为切实履行区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经开区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行政监管的有关要求,特编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运行局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根据经开区安全发展需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行政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有效落实监管责任。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我局颁发许可的危化经营单位(带储存)行政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开展重点领域检查: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切实改善城市运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
(三)其他计划外行政检查任务:一是完成应急管理部及市委、市政府和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安排的重点时段保障等其他检查工作任务;二是依法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案件;三是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
三、监督检查安排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结合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特点,确定重点检查领域、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及检查频次。全年共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0家,其中将城市运行局颁发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单位列为2024年度局重点检查单位,共计40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80%,符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重点检查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一般检查10家单位,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20%。
(一)重点检查安排
检查城市运行局许可以及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12家;检查涉氢、涉氯、涉氨等涉危重点使用单位10家;检查有限空间企业5家;检查涉爆粉尘企业5家;检查化工医药制造企业8家。
(二)一般检查安排
对区内10家一般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配电室、教育培训、特种作业证等内容进行检查。
四、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方式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严格依据行政规范化检查单确定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开展涉企检查,特别应加强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重点内容情况的检查。
(二)监督检查的方式
通过查阅生产经营单位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询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监管职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监督检查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对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解决落实。重点检查单位必须按照检查名单、检查频次、检查时间实现全覆盖。
(二)落实工作职责,做到普法工作与行政检查同频共振
将普法工作融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全过程,在监督检查活动中进行“说理式执法”,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普法释法,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