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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领导,以下为2026年度继续教育方面注意事项,如有问题,可电话(010-55592316)与我们沟通。

  1.网络学习核验次数调整为5次,学分回传时间一般为1-2小时,高峰期需等待1天。若会计人员发现两个平台学分长时间未同步,可拨打北京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62056922。

  2.2026年将关闭各区在全国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上传继续教育学分的权限,各区需通过北京平台(https://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gl/#/login)按要求创建培训计划、组织人员报名、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及学分。此项工作由本区负责审核,继续教育仅可计入当年度学习记录,不得补学以往年度。

  3.本年度通过面授机构完成的继续教育学分,将通过接口形式同步回传至全国平台。面授机构不得为学员补学往年继续教育。如面授机构反馈存在往年继续教育学分漏传情况,需由该机构为学员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经机构所在区县备案登记后,由学员提交申请,再由所属区按正常流程审核办理。

  4.针对外省份继续教育相关问题,各区审核人员在办理信息调转时,需认真核对调转人员的继续教育记录是否完整。

  5.目前,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分统一由北注协上传至北京平台;税务师协会继续教育学分,则由会计人员在全国平台进行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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