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发放首笔失业人员生育津贴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 刘茜)“失业也能领取生育津贴。我在提交申请材料后,仅用了一周时间,就收到了生育津贴。”近日,北京经开区的刘女士失业后,成功申领了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产生计划生育费用后,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顺利申报了生育津贴。据了解,这是北京市失业保险金生育津贴政策调整后,经开区发放的首笔失业人员生育津贴。
自2024年7月1日起,北京市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分娩或引流产日期在2024年7月1日之后,且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可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以终止妊娠之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标准。目前,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失业保险待遇领金服务地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失业人员)》并提交相关材料,服务地会将材料汇总并报送至报销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和申报。此外,对于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门(急)诊费用,以及因系统故障等原因未能持卡结算的住院费用和外埠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也可以一次性提交报销申请。
刘女士的案例成为新政策在经开区落地的一次实践。刘女士顺利申报了生育津贴,切实保障了自己的生育权益。新政策的实施不仅维护了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有效缓解了他们在生活上的压力,也彰显了北京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性与人性化。
为保证新政策的顺利执行,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仅提供全方位的咨询和指导服务,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并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相关权益,还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普及率。未来,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力度,让更多有需要的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政策并从中受益,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