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安全意识预防减少交通事故 经开区深入开展“五不一戴”宣传活动

民警在路口开展劝导整治行动。郑丽华/摄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 郑丽华)为进一步增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5月8日,北京经开区交通大队正式开启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提升行动,聚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以“不闯灯、不逆行、不违法进入机动车道、不‘醉酒’骑行、不违规骑行带人、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为内容,开展多形式的“五不一戴”安全宣传。
“骑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您知道骑行最高时速限制是多少么?载乘乘客年龄不能超过几岁?……”当日,交通大队民警到电动自行车出行率高的文昌大道与西环中路交叉口,对未佩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的群众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告知其驾乘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危险性,并通过发放《致辖区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和“现场答题送安全头盔”的形式提示群众电动自行车规范行驶知识,提升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达到“教育一人,改变一家,影响一片”的目的。“身边很多人都是怕麻烦就不戴头盔了,回去我也跟他们讲事关生命安全,还是得重视起来。”市民刘女士说。
现场民警介绍,除了在重点路口开展劝导整治行动,交通大队还将协同居委会、文明交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于每周三深入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围绕“一盔一带”、电动自行车“五不一戴”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随后,记者跟随民警,来到新康家园居委会门口,支起临时宣传点、拉起横幅,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讲解安全骑乘知识、发放宣传页、现场咨询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安全警示教育。“电动自行车确实方便,骑起来就走,孩子们上班一着急,就容易忘戴头盔、逆行,我们经常提醒,回去我把这宣传页贴玄关,孩子们出门进门都能看见。”居民周阿姨说。
“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是一个长期过程。”交通大队负责人表示,做好线下警示教育的同时,还将借助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微博,以及公共区域摆放展板、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宣传,曝光近两年电动自行车与使用安全头盔相关的正反典型事故案例、宣传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和规范驾驶的重要性,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加安全骑行警示教育力度,形成“人人参与、舆论监督”的良好效果。
交通大队温馨提示:
1.消费者应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证照齐全、有售后保障的电动自行车,重点查看电池、电机、控制器、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与CCC证书(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合格证信息一致。
2.自购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需按规定向住所地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号牌,号牌灭失或者严重损坏,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3.遵守电动自行车行驶规范,骑行者应年满16周岁,乘坐者年龄不得超过12周岁,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做到不闯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礼让行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4.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注意充电安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或携带蓄电池到室内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