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速调+速裁”专庭畅通绿色通道 “要素式办案”跑出劳动仲裁“加速度”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 刘娜)“速裁庭坚持‘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结’的速裁全流程工作机制,在案件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对简易案件及时组织先行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协商、达成和解,调解不成的再及时裁决,充分实现‘简案快审’。”说到为确保办案提速增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案件模块管理,成立“速调+速裁”专庭(以下简称“速裁庭”)、开展“要素式办案”成为今年以来仲裁院创新办案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据悉,今年以来,仲裁院依托速裁庭建立快速调解机制,对达成调解意愿的速调速结,截至目前,速裁庭共调解结案达2144件,调解率超过72.88%。
日前,速裁庭承办的一起劳动者与某半导体公司之间的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中,通过“要素式办案”模式,仲裁员在开庭前便指导双方当事人提前就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岗位、工资支付情况、社保缴纳、个税申报等与劳动关系认定密切相关的要素点进行确认。庭审中则主要针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做举证质证,在保障查明事实的同时节约了大量庭审时间。
“上述某半导体公司相关案件通过要素式办理基本都能在开庭后一周内裁决结案。”仲裁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要素式办案”是针对事实相对简单、权利义务明确、争议差距不大的案件,从庭前准备、庭审模式、结案方式等方面展开的实践探索。通过强化仲裁指引,将抽象法律规定、专业理论具体化、可操作化,进行要素提炼,制作要素表,让当事人按图索骥式维权。对双方无争议的要素予以直接确认,对有争议的要素在庭审时重点调查,庭后快速出具要素式裁决书。通过撰写要素式裁决书,裁决书文字量可大幅减少,让当事人更容易看懂,真正压缩办案时限,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快捷、简便、高效。
“速裁庭”的成立,是仲裁院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工作方法,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据悉,目前仲裁院共设置速裁庭2个,每个庭室配备3名仲裁员和3名书记员。处理包括农民工工资案件等在内的一般简易案件。自速裁庭成立以来,每年度农民工工资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限均保持在20天以内。
除此之外,为加大对农民工“护薪”力度,仲裁院还畅通绿色通道,通过开设专门窗口,对农民工案件优先立案,指导完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快速导入仲裁。据介绍,今年通过绿色通道已立案909件,最大限度方便农民工快速维权,帮助农民工群体挽回损失达903万元。
据悉,“要素式办案”作为仲裁院一项创新办案方式,自开展以来,其通过推行简易程序、要素式办案,实现了灵活确定举证、答辩期限,缩短办案时限,有力推动了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推行要素式办案改革并非以新模式全盘替代传统模式,而是在实践中注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要素式办案模式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类、工伤待遇支付类案件等简易案件,由速裁庭团队结合不同类型案件,简化优化办案流程,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跑出劳动仲裁“加速度”。
仲裁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仲裁院将持续探索劳动争议快调速调仲裁服务新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案件办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仲裁办案效能,及时妥善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