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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办公会会前专题学习《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 经开区着力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黄巧维)8月23日下午,北京经开区第28次主任办公会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对即将实施的《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简称《规定》)进行专题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孔磊主持。

  会上,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处长魏毅宇从立法背景、立法思路、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对《规定》进行了专题解读。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是督促“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主管理水平和夯实全社会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制度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结合当前复杂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落实各方责任,推动整个社会火灾防控向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自主管理方向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各单位要对各行业、各领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各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就《规定》具体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专题培训,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管,督促本行业、本领域社会单位落实《规定》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社会单位履行职责的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要压紧压实各级监督责任,维护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把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引导和帮助企业解决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积极探索应用监管新模式,用足用好《规定》赋予的执法权限,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规定》依法查处,通过严肃追责压实责任链条,形成监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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