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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

  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于海莲等1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8日至10月13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10-67857878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中心2层社会事务服务区综合窗口    

  邮编:100176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10月8日


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

序号

用人单位

姓名

性别

初审结论

1

北京晟丰泽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于海莲

女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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