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依法取消有关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
丽兰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生产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间主动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销。我单位于2026年8月5日在区政务网站公示拟取消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