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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

  依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处置个体工商户违规持有二、三类医疗器械资质疑点线索的函》,我局这核查中发现以下单位存在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我局已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

  现将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单位和产品名称予以公告:

  经营单位:北京瀛海宇航商贸中心

  产品名称:玻璃体温计(湘械注准2017207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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