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园一里二区4号楼3单元101王新起送达《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撤销限期拆除决定公告》
现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华园一里二区4号楼3单元101王新起公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撤销限期拆除决定公告》。详见附件。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文书已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