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晶等6名未退还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告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就字〔2020〕7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追回经办流程》的通知(京社保发〔2025〕3号)要求,为切实维护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强化监督管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间段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待遇享受与社会保险缴纳月份重合的,需退回重合时间段待遇。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经短信、电话及发送告知函多方渠道,仍未联系到本公告内人员,现以公告形式通知。请失业保险待遇退回人员(见附件)及时与我中心联系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退回,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期满之日遇节假日顺延)即视为送达。逾期未退回失业保险待遇的,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以下为失业保险待遇退款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020005900902490259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经开区人力社保中心
电 话 : 010-86355977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中心五层人力社保中心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