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专项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专项的参选申请人应在电子邮箱(19201170316@163.com)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招[2026]771
项目名称:开发区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专项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零陆佰元整(RMB 1206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贰万零陆佰元整(RMB 120600.00元)
采购需求:按照《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号)》的要求,为更好的依法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重型柴油车开展执法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第三方机构辅助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严控移动源污染,出具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选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选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选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范围应包含车辆排放污染物中的烟度和氮氧化物项目。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2日,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分,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参选申请人须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在获取比选文件前以PDF格式(合并一册)发送至19201170316@163.com电子邮箱。材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办理事项:获取比选文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写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办理事项:获取比选文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授权代表人获取文件】。
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参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邮件后,将发送比选文件获取登记表至参选申请人邮箱,参选申请人应将比选文件获取登记表打印后手签,在2026年08月12日17时截止时间前以PDF格式发送至19201170316@163.com。比选代理机构在查验无误后,将即时发放比选文件。
售价:人民币0元。
四、参选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9号院67号楼二层201
五、参选文件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9号院67号楼二层201
六、凡对本次比选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 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院2号楼
联系方式:高老师 010-83508873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9号院67号楼二层201
联系方式:何江敏、周满堂 010-69248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江敏、周满堂
电 话:010-6924817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日期:2026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