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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培育辅助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提高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培育效率,拟采购1家供应商辅助配合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培育辅助管理服务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培育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三)预算金额:88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拟采购1家供应商辅助配合采购单位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培育辅助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培育服务等相关工作。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收取中选服务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的条件要求

  1.具备为本项目服务必须的场地和人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采购活动。

  (三)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采购单位线下获取比选文件,未经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805室。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到达上述地点领取材料。

  (三)报名需同时提交《申请人报名表》(附件下载并加盖公章) 。

  (四)售价:0元。

  四、提交参选文件

  提交时间:2026年5月21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8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508263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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