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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南海子郊野公园中心路建设工程征地公告-京(开)管地征〔2026〕014号

  北京南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大兴区南海子郊野公园中心路建设工程,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6〕50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6年4月16日起,到2026年4月30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南海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大兴区南海子郊野公园中心路建设工程

  土地用途 :城市道路用地

  土地位置 :南至公园南环路,北至公园北环路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鹿圈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089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乔木林地

0.0733

其他林地

0.0240

公路用地

0.0116

合计

0.1089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主要内容

  本项目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征地补偿共计人民币40.8250万元。其中: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5万元/亩,共计人民币40.8250万元。社会保障安置费共计人民币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2009年北京市政府批准了大兴区鹿圈一村实施整建制转非。截止目前仍未办理转非手续的人员,后续将依据大兴区上报并经市政府批示同意的转非方案执行。本次大兴区南海子郊野公园中心路建设工程征收该村集体土地不涉及人员转非。

  五、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六、其他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6〕50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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