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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案件审计项目代理机构(二次)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社会保障案件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择优选择1家代理机构,为社会保障案件审计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服务期限:自签订代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代理项目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需同时满足)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规定。

  (三)申请人应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即应是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代理机构。

  (四)申请人应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五)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回避:

  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比选项目。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七)不接受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选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三)项目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四)代理服务费报价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六)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已登记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七)申请人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八)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加盖公章);

  (九)如有相关项目经验,提供已签合同复印件或中选公告截图(加盖公章)。

  四、响应材料提交方式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20时(北京时间)

  材料提交方式:线下递交或邮寄密封文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ldrszc@bda.gov.cn

  响应材料纸质版交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西区3层。

  五、补充说明

  本次公告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gw.beijing.gov.cn/)上发布。

  六、凡对本次比选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西区3层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岩

  电  话:010-8350890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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