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网上公告送达
1. 北京市妮美娜鞋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文彬诉北京浩晨腾飞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妮美娜鞋业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2280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2点1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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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佳雯 联系电话:010-67805509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
2.北京新千玺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顾纯来诉你公司工资、未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一案劳动争议(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610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七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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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砚萍 联系电话:010-83508925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
3. 石家庄勤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赵田甜诉你公司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2826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5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一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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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惠玉伟 联系电话:010-67805509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
4.北京缔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裴浩诉你公司劳动报酬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882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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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惠玉伟 联系电话:010-67805509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
5.北京旭日昌盛餐饮有限公司、北京日昌麟记餐饮有限公司 :
本委依法受理樊春斗诉你公司劳动报酬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310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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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惠玉伟 联系电话:010-67805509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
6、北京优瑞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李建姣诉你公司工资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865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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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薛姗 联系电话:010-83508921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
7、北京吉昌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佟美荣诉你公司工资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827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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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谭志侠 联系电话:010-83508921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
8、北京万同易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佟美荣诉你公司工资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104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三层),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诉讼,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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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绘 联系电话:010-83508921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
9、北京青迦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朱国瑞、王士成诉你公司支付补贴、工资、车票报销等劳动争议两案(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2829、2830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5月18日上午9点3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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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任正良 联系电话:010-83508914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
10.亦伽(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净诉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251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05月20日09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二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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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惠燕 联系电话:010-67805509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
11、北京铭汇优品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博帅诉你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劳动争议一案(京开劳人仲字【2026】第2794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开庭当日。本委定于2026年05月20日10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仲裁二庭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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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惠燕 联系电话:010-67805509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隆盛大厦A座3层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