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周金涛: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7月10日经批准立案调查。因通过你住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京技管市监不罚〔2026〕70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通州片区综合执法队(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技管市监不罚〔2026〕70号。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